当前位置:i~政策 > 正文

滨海新区稳步落实“六大行动”实施方案 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 夕歌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8-06-12 10:13:22

导读:一直以来,滨海新区民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稳步落实新区“六大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做好智慧养老服务、老年大学、法律援助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 在新区现行市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工作。

■ 通过“互联网+养老”模式,新区推进政府购买智慧养老服务,建设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 积极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目前,在全区21家养老机构中,其中有3家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有15家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

一直以来,滨海新区民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稳步落实新区“六大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做好智慧养老服务、老年大学、法律援助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根据《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滨党发〔2018〕3号)精神,滨海新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滨海新区关于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工作的通知》(津滨民发〔2018〕12号),在新区现行市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工作。

同时,为加快推动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新区制定并完善发放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工作流程,调整组建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明确了区、街镇、居村职责。

提高新区老年人健康关爱金标准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高龄老年人生活和健康保障水平,根据《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滨党发〔2018〕3号)精神,滨海新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滨海新区关于调整高龄老年人健康关爱金标准的通知》(津滨民发〔2018〕13号),从2018年4月起,在新区现行发放高龄老年人健康关爱金的基础上提高健康关爱金标准。

通过“互联网+养老”模式,新区推进政府购买智慧养老服务,建设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让更多智能养老企业以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平台进入社区,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和专业的养老服务,丰富各类线上线下服务。

据介绍,按照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关政策要求,滨海新区将新建养老机构2家,滨海新区健阳养老院和自贸试验区滨海之星养老院正在筹建中;塘沽金华老年公寓异地迁建,于2018年3月建成并运营。在此期间,新区积极推动开展全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新建工作,确定新建高新区华苑社区、大港街七邻里和古林街海通园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3个项目。目前,养老机构和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床位达4800张。

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

据了解,滨海新区第一、二老年养护院由滨海新区建投集团下属的滨海新区养老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第一老年养护院于2017年3月开业运营,设施、服务、管理、医疗等获得了入住老人肯定和好评;第二老年养护院已具备开业条件,正在筹备运营前相关准备工作。根据汉沽社会福利院作为国办养老机构的性质,目前正在研究社会化改革服务运营成本分析方案。

此外积极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合作。目前,在全区21家养老机构中,其中有3家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有15家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达86%。(记者 王睿)

天津招商网
天津招商网
天津招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