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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十条“智能制造”新政 不断优化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环境

编辑: 夕歌 来源:天津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8-07-11 11:30:02

导读:根据《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市工信委制定实施细则,发布十条关于“智能制造”新政,加快培育智能机器人、智能软硬件等新兴产业,不断优化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环境。

根据《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市工信委制定实施细则,发布十条关于“智能制造”新政,加快培育智能机器人、智能软硬件等新兴产业,不断优化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环境。

市工信委制定发布的“智能制造”新政,包括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支持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产业发展,以及培育引进骨干企业等十个方面。其中,在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上,政策支持企业购买使用机器人等智能制造核心装备,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市工信委规划发展处处长杨冬梅说:“对首次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应用企业,按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助。同时,鼓励本市自主品牌机器人骨干企业,以优惠30%的价格向本市企业销售机器人并实际使用的,对生产企业给予事后奖补,最高30%。政策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把财政引导资金放大,为‘机器换人’提供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

企业实施智能制造,一次性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对此,市工信委从初期检测诊断到实施阶段智造升级,再到后期投入运营,形成“一条龙”政策支持。杨冬梅介绍说:“对制定智能制造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在改造实施阶段,可通过三种方式之一给予支持。一是按设备总投资的3%给予补助;二是按设备贷款金额的5%给予贴息;三是按设备融资租赁综合费率中的8个百分点给予补贴。对于投入运营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面向本市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政策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为重点,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重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以及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产业试点示范项目,按实际获得国家支持金额给予等额资金奖励。

目前,市工信委正加紧制定专项指南,为企业后期申报提供详细指导。本市相关领域企业对“智造”十条也非常关注。

天津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李乔:“我们这边是从事智能汽车的研发生产制造,结合天津市推动自动驾驶实际道路测试的发展方向,我们打算把智能制造研发向新模式示范的方向去推广,希望去申请新模式示范项目。”

天津中环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春峰:“中环照明现在单机台的自动化程度已经非常高了,在扩能当中,要致力于把设备之间的信息流串起来。十条政策有两个方面比较契合,一个是企业智能化升级,再一个通过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和建设,把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连起来,形成更加高度自动化、少人化的操作。”(记者董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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