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i~政策 > 正文

人行天津分行等四部门推出重磅举措 为民营和小微融资送去“及时雨”

编辑: 诚富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13 15:06:06

导读: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贷款资金,以及不少于1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

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贷款资金,以及不少于1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将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单张票面金额要求由500万元及以下,上调至3000万元及以下……昨天,人行天津分行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出系列重磅举措,引导金融机构真正为民营和小微融资送去“及时雨”。
这份由人行天津分行联合天津银保监局筹备组、天津证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出台的《实施意见》,从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24条支持措施,力度大,招法实,覆盖广,含金量高。在货币政策方面,人行天津分行将加大再贷款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和普惠口径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增加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采用“先贷后借”模式并按照1:1比例予以再贷款支持;加大再贴现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贴现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商业银行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票据融资。将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单张票面金额要求由500万元及以下上调至3000万元及以下。加大常备借贷便利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不少于1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专项用于对大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且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完善宏观审慎评估制度,人行天津分行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评估中,增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指标,专项指标得分权重达40%,引导定向降准净释放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金融宏观政策环境,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用好外汇管理和自贸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发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民营企业利用私募股权基金。改进小微企业贷款支付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优化民营和小微企业支付环境,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职能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调整战略发展方向,将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今后业务发展的重点。各家银行要确保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季末同比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民营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同比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运用科技和信息技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做好小微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服务,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服务性收费规定。《实施意见》强调将开展常态化的监测考核评估。

记者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在全市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百日行”活动,督促各金融机构切实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解决好基层银行“不愿贷、不想贷”的问题,使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同时,还将启动民营和小微企业万户千家融资对接签约行动。

天津招商网
天津招商网
天津招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