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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新出让项目不再收取城市配套费 每年为全市开发企业降低成本30多亿元

编辑: 诚富 来源:北方网 发布时间:2019-01-04 16:47:47

导读: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六方面19条政策,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中,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

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六方面19条政策,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中,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采取代征制度,供热工程建设实行市场化”。《意见》出台对民营企业发展带来什么?对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吴冬粤。

“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在此之前,天津是由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发项目之后,征收一定比例的配套工程基金,也叫配套费,公建每平米480元,民用住宅每平米412元。这样,对于一个几十万平米的项目,可能需要上亿的资金,也算是企业的一种负担。这些钱主要是给企业开发项目做配套,完全服务于企业,煤水电气以及路网建设资金来源也是依托于此。”吴东粤表示,为了更好地改善营商环境,天津市决定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为继深圳之后又一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市,位于全国领先地位。

吴东粤表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后,经过测算,每年仅中心城区可降低开发企业直接成本14亿至15亿元,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配套费也差不多这个数额,这样算下来,一年全市要为开发企业降低成本30-40亿元左右。

据了解,2019年新出让项目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过去天津市土地出让为净地出让,就是地拆平了就可以出让,并没有做周围配套。这次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体制,力争去做熟地出让。所谓熟地出让,就是土地拆近完毕,并把周围配套完善之后再出让。这样,开发商拿到土地之后,配套问题很容易就解决,避免配套需求不同步、百姓入住困难等问题。”吴东粤表示,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标准,把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非经营性配套同步完善,比如垃圾收集站、幼儿园、菜市场等,确保老百姓入住之后有一个非常便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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