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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可在新区落户

编辑: frank 来源:滨海时报 发布时间:2016-12-21 16:56:26

导读:外省市(包括国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含我市农业人口)在津投资兴办企业,在津上年度每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可申报一名该企业职工在津登记户口或农转非;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可占用同等额必须限定于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家庭户或集体户;落户后具备迁移条件的,可迁至本市其他区,滨海新区有关分局及有户籍管理权的可在其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处登记户口。

具体政策

◎外省市(包括国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含我市农业人口)在津投资兴办企业,在津上年度每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可申报一名该企业职工在津登记户口或农转非;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可占用同等额必须限定于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家庭户或集体户;落户后具备迁移条件的,可迁至本市其他区,滨海新区有关分局及有户籍管理权的可在其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处登记户口。

◎凡被评选为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的,所在企业及本人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参照突出贡献(纳税)落户政策办理个人落户及家属随迁。凡按此类申请办理落户并已批准同意的,首次落户派出所,凭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向滨海新区公安局下放了突出贡献(纳税)落户审批权限,由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直接受理、核准、审批突出贡献(纳税)和优秀外来建设者落户,并负责对企业纳税额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监督。据统计,截至目前,滨海新区共受理核准35家企业266名职工及随迁家属,按照办理时限规定,已审结办理8家企业58名职工及随迁家属。

据了解,在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公安局相继出台了奖励“优秀外来建设者”落户、企业成批成建制迁入、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入户等多项优惠户籍政策,为吸引各类人才、助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公安局还在滨海新区建立了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滨海分中心,与新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为中心商务区专门量身订制了“就业即落户”优惠户籍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

新区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不断深化“大走访”活动,积极走访功能区、重大项目现场和大型企业,认真了解企业职工及家属在津落户的相关问题,宣传讲解户口政策,积极开展现场服务、现场办公,在各级户政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快受理、快审批、快发放,全力满足企业和职工群众的落户需求。今年以来,新区已有上万名外地职工及家属,通过优秀外来建设者评选、企业成批成建制迁入、人才引进和突出贡献奖励等方式在新区落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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