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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

编辑: 蝶舞 来源:每日新报 发布时间:2020-05-29 11:39:25

导读:从昨天上午召开的保税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港保税区出台《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重点支持海工装备、海水淡化、保税维修等产业领域,并就京冀产业承接、“一带一路”业务拓展、海洋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包括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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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上午召开的保税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港保税区出台《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重点支持海工装备、海水淡化、保税维修等产业领域,并就京冀产业承接、“一带一路”业务拓展、海洋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包括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

支持海工装备产业发展

鼓励现有海工装备企业建设工程中心、科技中心等创新平台,经评审后可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10%,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新落户的研发设计项目,适用现有科技政策支持。对新设立的海工装备制造项目,自企业实际投产之日或下一公历年度起,给予80%的企业发展金支持。对海洋企业购买的经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海洋装备产品保险和首批(次)新材料保险,给予不超过3%费率上限的补贴。对现有海洋军工企业将民品业务分离,单独设立法人公司,不新增用地的,给予五年80%的企业发展金支持。

支持保税维修产业发展

支持将维修时采购的国内原材料按照一般货物出口模式办理出口退税。对首次获得保税维修专利、维修资质或授权的区内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以区内注册企业名义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给予75%的企业发展金支持。

支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对海水淡化保障供水需求的项目,按年实际供水量每吨1元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另外,还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广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PPP项目。

支持开拓“一带一路”业务

区内海洋企业开拓“一带一路”业务的,在通关环节协助办理绿色通道。鼓励将“一带一路”业务收入分开核算,订单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给予75%的企业发展金支持。

打造京津冀海洋产业发展高地。对北京转移的海工装备、海水淡化项目,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实际利用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并在区内实际经营的航运高端服务企业,根据其地方经济贡献可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对海洋企业在保税区牵头成立的海洋产业联盟,经认定,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对举办的海洋产业活动,经认定后,按每次活动费用的30%给予扶持(京津冀层面活动扶持比例可提高至32%),年度奖励金额可高达100万元。

大力扶持海洋企业人才

鼓励海洋企业在区内设立劳务外包平台,平台缴纳个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分阶梯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对海洋人才引进、白领公寓租房等方面还有一定的补贴。

“这些具体措施,充分考虑了海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及痛点问题,”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寇晓霜表示,“我们将力求构建海洋产业发展全产业链,打造海洋产业发展生态圈,以此促进保税区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海水淡化产业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是保税区推进临港区域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天津港保税区临港高新产业发展局局长高业辉表示,未来,临港区域海水淡化方面将依托海淡所核心科研平台,加快申报建设国家海水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并对海水淡化等海洋经济新落户项目给予一定的企业发展金支持。此外,还将简化海水淡化项目审批,推动解决海域使用权办理等难点问题,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记者 史翔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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