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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规范经营管理办法出台

编辑: 蝶舞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0-08-13 09:55:25

导读:为推进辖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高质量发展,提升街区建设与管理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日前,南开区出台《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规范经营管理办法》,着力打造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集群,培育夜经济品牌。

记者 王英浩

为推进辖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高质量发展,提升街区建设与管理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日前,南开区出台《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规范经营管理办法》,着力打造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集群,培育夜经济品牌。

根据《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规范经营管理办法》,南开区发挥“区级专班”暨“南开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督促主办方落实市、区要求。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经营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监管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各类文化旅游活动的管理;公安南开分局负责治安管理、防恐防暴、重要活动的审批以及安全保卫工作;南开交警支队负责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交通秩序、停车的监督管理;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内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日常管理,做好其他外摆活动的管理。

为促进夜市健康发展,南开区根据《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规范经营管理办法》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实行联席审议备案制度,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一是由企业提出申请。符合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户外促销条件的经营主体在经营夜间经济街区前,需向南开区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南开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备案表》、经营方案、相关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等。二是部门联席审议。区商务局受理企业材料后,将牵头召集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各部门单位对夜间经济街区开办申请和经营主体及存在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形成联席会议纪要。三是办理营业执照。联席审议同意夜间经济街区运营资格后,经营主体向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在原有营业执照上增加经营范围。四是进行备案。区商务局根据经营主体的开办申请、联席会议纪要、经营证照等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并备案,备案完成后,夜间经济街区方可开业运营。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凡未经过以上程序,形成的夜间经营活动,均不属于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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