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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编辑: 蝶舞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13 10:00:05

导读:4月1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宝坻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 杜洋洋

4月1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宝坻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据介绍,近期宝坻区出台《宝坻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十二条”主要包括营造政商关系新生态、制定服务体系新标准、实现数据共享新融合等方面,旨在用不断“进化”的政策满足多样化的企业群众需求。

“十二条”呈现出“特”“专”“精”“实”四个特点。“特”,即特色。“十二条”共60款具体内容,其中35款是在改革创新上的“突围”,既结合宝坻实际,又体现宝坻特色。“专”,即专业。锚定打造“科创之区”,宝坻区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等细分领域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精”,即精准。措施制定过程中,宝坻区瞄准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竭力提高精准性。“实”,即实效。“十二条”注重政策可操作、能落地。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等实施“5+N”台账式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倒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能更多更快惠及广大企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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