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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检察院全力打造四个环境 护航企业家创新创业

编辑: 夕歌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5-31 16:59:01

导读:东丽区检察院积极贯彻市检察院和东丽区委服务和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发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力护航企业家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东丽区检察院积极贯彻市检察院和东丽区委服务和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察企业所想,解企业所难,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的理念,高标准、高站位、出实招,找准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服务企业家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发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力护航企业家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打造优质经营环境

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进一步明确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以服务支持东丽区企业家创新创业为契机,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东丽区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一是完善服务制度。立足检察职能,制定《我院服务支持东丽区企业家创新创业十四项措施》,准确定位检察机关在服务企业家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建立走访企业、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机制,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企业发展获区委书记和区长的批示肯定。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预防监督职能,为信誉良好的企业开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律扶持和保护,积极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规范司法。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两个慎重、三个不轻易、四个并重、六个严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不发生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经济发展等问题。

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明确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 充分发挥职能, 积极履职尽责,找准依法保护东丽区企业家权益、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打击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从快打击以暴力或胁迫手段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2017年以来,共批捕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刑事案件4件4人,依法提起公诉31人。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14件14人,立案监督8件8人,依法提起公诉12人。并对全区近年来办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情况进行梳理,提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检察建议,有效维护食药品领域的正常经营秩序。三是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刑事犯罪,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检察监督力度。2017年以来,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为企业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四是惩治破坏经济生态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在企业发展中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充当“保护伞”,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犯罪。2017年以来共办理案件8件8人,为企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五是监督经济领域的执法活动。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立案而不立、不应立案而立案、非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不当行为。

三、服务企业家精细管理,打造健康发展环境

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东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一是做好“贴心服务”。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每名党组成员分包帮扶若干家企业,由党组成员带一业务科室对帮扶企业实行“一对一”法治扶助。增强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常态性,为企业在发展提供服务的项目定制服务菜单,通过短信、微信等媒体工具,以“贴心卡”的形式,向企业推送,使企业准确、清楚地了解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业务范围”,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做好“阵地服务”。在大无缝钢管厂等重点企业和职务犯罪多发企业建立派驻企业检察工作站,细化工作站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健全检察工作站“值班制度”、“走访制度”、“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制度”、“涉企案件线索收集分流制度”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精准度,进一步提升“阵地服务”效果。三是做好“速捷服务”。建立服务企业“速捷服务”机制,开通服务企业家速捷服务绿色通道,健全检企沟通渠道,明确检察机关服务责任人,将企业联系卡及时发放给企业负责人和联络员,对危害企业家权益的刑事案件进行快速办理,对需要司法服务的企业实行快速回应,确保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及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四、促进企业家创新发展,打造新兴改革环境

创新检企互动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激发东丽区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一是注重研究新情况。认真研究东丽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新型投资模式和新型经营管理模式等新变化,准确把握经济领域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之间的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二是做好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涉及企业家的债务纠纷、股权转让、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破产清算、社会保障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三是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主动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对企业和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风险防控。四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司法办案,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帮助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专项调研、专项服务、规范制度、强化教育等措施,共同研究解决新常态下服务企业家发展面临的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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