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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资两委深入破解国企混改制约难题 助推混改提速加力

编辑: 诚富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27 14:06:38

导读:天津市国资两委瞄准国企混改中的土地房产确权难、税款费用成本高、“僵尸企业”退出难等难题,解放思想,担当作为,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助推国企混改提速加力。

天津市国资两委瞄准国企混改中的土地房产确权难、税款费用成本高、“僵尸企业”退出难等难题,解放思想,担当作为,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助推国企混改提速加力。

为解决土地房产确权难问题,市国资两委积极协调,先后召开各类协调推动会50余次,争取到市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逐项逐宗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天津市12家已挂牌企业中,373宗权属不清的土地房产已有79宗明晰产权,169宗房产土地以现状带入方式纳入混改范围,其余的通过剥离方式调至平台公司,再以租赁方式由企业与平台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等方式得到妥善解决。针对涉诉、抵押和查封土地问题,指导企业积极与权利人沟通协商,研究制定“先剥离至平台公司,再分步处理问题,具备条件后再增资注回”的处置方式;针对公产房、企业产职工住宅权能不完整、权益无法分割问题,积极与国务院国资委协调沟通,采取以现状纳入和剥离平台公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为解决税款费用成本高问题,市国资两委会同税务、国土等部门先后召开10多次专题会、协调推动会,深入研究、反复论证,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突破口。通过土地作价出资、延期交纳土地出让金、降低出让金首付款比例的方式,减少企业资金支付压力,为天房、住宅、城建、建工等集团解决近60亿元历史遗留欠款欠费。帮助建材集团应缴税额从12亿元大幅降到5.4亿元,为其全市首家完成集团层面混改赢得时间。

为解决“僵尸企业”退出难问题,市国资两委与市高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以基层法院按市管企业注册地管辖受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方式,将52户“僵尸企业”立案管辖权指定至市管集团注册地所在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与市二中院开通快捷通道,明确以税务部门作为债权人申请“僵尸企业”破产的相关工作流程,简化“僵尸企业”立案要件,仅用时2个月完成旅游集团所属9家试点“僵尸企业”全部审结程序。与市市场监管委建立两级联动机制,出台《国有“僵尸企业”清算注销工作指引》,明确清算要件,对企业账册不清或没有账册的企业,市市场监管委通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信息帮助企业打印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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