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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民办幼儿园每个学位每年补贴1000

编辑: 诚富 来源:每日新报 发布时间:2018-11-28 15:03:08

导读:为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托幼点扶持力度,规范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托幼点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滨海新区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和托幼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民办幼儿园按照每个学位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民办托幼点按照符合设置标准的看护幼儿数,每个幼儿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为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托幼点扶持力度,规范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托幼点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滨海新区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和托幼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民办幼儿园按照每个学位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民办托幼点按照符合设置标准的看护幼儿数,每个幼儿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根据《办法》,新区学位补贴、奖补资金用于民办幼儿园、民办托幼点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民办幼儿园和托幼点规范、优质发展。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补贴对象为:1.符合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由区审批机构审批,招收适龄幼儿(3岁—6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每生每月不高于1200元(以当年市教委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准)。2.符合天津市民办托幼点基本要求,在各街镇备案看护3岁—6岁幼儿,并被评为A级管理的托幼点(收费标准不高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按照每个学位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民办托幼点按照符合设置标准的看护幼儿数,每个幼儿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民办幼儿园、托幼点要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新区教委对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使用情况将进行检查,各街镇对各托幼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民办幼儿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以及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不给予补贴或削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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